发改委:21个跨省跨区工程执行新输电价格 跨省跨区电力交易9月1日开闸

   日期:2024-08-02     浏览:16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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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8月27日发布加急文件《关于核定部分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灵宝直流等21个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为9月1日开始施行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做准备。

  8月29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编制的《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得到了国家能源局同意印发的复函(国能函监管〔2018〕95号)并正式印发,将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至此,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条件已经基本具备!通过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其购电价格=市场交易价格+送出省输电价格+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及损耗+落地省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1.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降价形成的资金在送电方、受电方之间按照 1: 1比例分享。

  2.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超过设计利用小时的超收收入按照2: 1: 2的比例分别由送端、电网和受端分享。

  3.各项工程实际运行中输电线损率超过定价线损率带来的风险由电网企业承担,低于定价线损率带来的收益由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各分享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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