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人民币1万零334元

   日期:2024-06-01     浏览:32     评论:0    
核心提示:2024年5月30日消息,江西科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以及《社
 2024年5月30日消息,江西科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以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条之规定,被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人民币1万零334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4月12日,九江市红旗电影院聘请的江西科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存在2024年3月份执业活动行为涉嫌违规,未能查询到当月测试记录信息。经核查,江西科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存在2处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即排烟风机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维护保养,火灾报警控制器接地电阻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维护保养。

  江西科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因此,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江西科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人民币1万零334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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